蘇X,男,系公司攀西項目部水工人員。2016年2月26日,蘇X向攀西項目部申請病假,項目部同意休假。2016年5月25日,該員工醫療期滿后,未到項目部報到。項目部多次與該員工聯系未果。2016年5月27日,項目部將情況上報公司。公司要求項目部在2016年5月31日前,聯系到該員工,并要求其回項目部報到。2016年6月12日,項目部仍未聯系到該員工,并向公司提出申請,解除與該同志的勞動關系。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作出決定,解除與該同志的勞動關系。
蘇X,男,系公司攀西項目部水工人員。2016年2月26日,蘇X向攀西項目部申請病假,項目部同意休假。2016年5月25日,該員工醫療期滿后,未到項目部報到。項目部多次與該員工聯系未果。2016年5月27日,項目部將情況上報公司。公司要求項目部在2016年5月31日前,聯系到該員工,并要求其回項目部報到。2016年6月12日,項目部仍未聯系到該員工,并向公司提出申請,解除與該同志的勞動關系。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作出決定,解除與該同志的勞動關系。